項目名稱 | 無錫市雙河尖熱電廠部分報廢熱網管道資產 | |||
項目編號 | WXCQZ16008 | |||
轉讓行為 批準情況 | 無錫市國資委于2015年12月16日批準 | |||
掛牌日期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2/1 | 掛牌終止日期: | 2016/2/5 |
轉讓方 名 稱 | 無錫市雙河尖熱電廠 | |||
標的物 概 況 | 本次轉讓標的為無錫市雙河尖熱電廠的部分報廢熱網管道資產,資產詳見《處置資產明細表》。標的資產均以現狀為準。 | |||
資產評估 情 況 | 評估機構 | 江蘇中天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 ||
評估報告書編號 | 蘇中資評報字(2015)第1075號 | |||
評估基準日 | 2015/10/31 | |||
評估核準(備案)單位 | 無錫市國資委 | |||
轉讓標的評估值(萬元) | 97.38 | |||
特別事項 說 明 | 1、本次轉讓標的資產為無錫市雙河尖熱電廠的部分報廢熱網管道資產,包含架空管和地理管,其中全部架空管和86米地理管已拆至無錫市雙河尖熱電廠,其他埋地管在原位處于停用狀態。 2、本次轉讓價格不含該等資產處置時可能發生的路面開挖、回填、拆除整理(管道切割、吊裝、運輸等)等相關費用。受讓方如需處置,需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 |||
轉讓參考 價 格 | 97.38 萬元 | |||
受讓方應 具備的 具體條件 | 1、產權轉讓價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三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受讓方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七個工作日內將放置在無錫市雙河尖熱電廠內的相關資產運走,否則轉讓方不保證標的資產的完整性。 3、轉讓中涉及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4、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間內按要求遞交舉牌資料,并于公告期滿日15時前向無錫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遞交意向受讓保證金30萬元(以到賬時間為準),若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則該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由無錫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給轉讓方。 5、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及商業信用。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受讓方須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如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①在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掛牌期滿后,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 |||
備查文件 | 1、資產轉讓批準文件:錫國資權[2015]95號; 2、國有資產評估備案表; 3、江蘇中天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蘇中資評報字(2015)第1075號資產評估報告; 4、《處置資產明細表》。 | |||
其他說明 | 1、如在掛牌期間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則自然撤牌。 2、掛牌期滿,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受讓方時,采取電子競價方式決定最終受讓方。 3、本公告僅為本次資產轉讓的簡要說明。意向受讓方在做出申請受讓本資產的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內容,在提供身份證明并履行相應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可以查詢上述備查文件。需要現場看樣的,由產交所開具看樣但聯系看樣。 | |||
聯系方式 | 聯系人 | 于小姐 | ||
聯系電話 | 0510-82833660 | |||
傳真 | 0510-85198733 |